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剝皮酒店小姐裝可憐 檢認非詐欺剝皮酒店小姐裝可憐 檢認非詐欺【聯合報╱記者熊迺祺∕台北報導】 林姓男子迷戀並同情林姓酒店小姐「小芳」,七個月內買全場、補節數花了廿萬元,後來認為她用假名居酒屋、裝可憐騙他去酒店消費而控告對方詐欺。但檢方認為,不能因小姐說謊就認定施用詐術,且林曾到酒店消費、買全場帶她看病、發生過性關係,雙方是合意的消費行為,昨天給酒店小姐不起訴。承辦檢察官說,情趣用品或許其他檢察官會認為酒店小姐已構成詐欺,許多「剝皮酒店」也因類似手法被起訴,但他認為酒店掛牌營業,小姐都是用花名、很少提及自身有關的內容,消費者上門花錢,不能因為最後結果與想像中不同,就21世紀房屋仲介認定對方詐欺,否則「火山孝子」是怎麼來的。 住台南的林姓男子(卅二歲)去年接到自稱「陳麗芳」的林姓女子電話,「小芳」說曾在台南遇過他,有他的電話號碼,因換手機,特地打電話告訴他。當晚景觀設計,她再來電,響了兩聲就掛斷,林回電後,「小芳」自稱她用儲值式電話省電話錢,並說她在台北市八德路一家酒店上班,純陪酒、不出場。「小芳」說她大二時因父親病倒,才從南部某學院休學,後來父母替親酒店經紀戚作保,又被迫背債卅五萬元,加上她十多萬元助學貸款,逼不得已找上經紀公司,借錢「賣」給對方到酒店上班。數天後,「小芳」又向林姓男子哭訴,她不肯給客人摸,客人問什麼都不會,那妳會不會「炒飯結婚西裝」(指做愛),她回答「會」,竟被認定要出場,除非有人花一萬二幫她買全場,否則她就會被迫賣身。林姓男子心疼「小芳」,掛了電話立刻搭高鐵北上,到酒店找花名「薇薇」的「小芳」在包廂內待三小時,室內設計付一萬多元後回台南;後來,她接到「小芳」自稱父親病危、補全場就不用出場、要被調去「砲店」等電話,七個月內花了廿萬元,多次到該酒店捧場。今年四月,林姓男子報案指遭詐欺,「小芳」大呼冤枉,強婚禮佈置調兩人是男女朋友,她要求分手後就被告詐欺,其實每次都是林自願北上捧她的場。檢方認為,林姓男子到酒店消費和「小芳」見面,也買全場帶她看病、看電影吃東西、發生性關係,兩人雖然不是男女朋友,但室內設計認定酒店小姐並未施用詐術,這一切都屬於合意的消費行為,不構成詐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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